政府参事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,由同级人民政府首长聘任并亲自为其颁发聘书。具有统战性、咨询性和荣誉性。
参事工作职责
(一)围绕本级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,了解、反映社情民意;
(二)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、建议和批评;
(三)对有关法律文件草案、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;
(四)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;
(五)承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